所有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均需在接收到复试通知后通过系统提交以下材料,请各位考生提前将所有提交的每项材料扫描转换成PDF文件格式统一压缩打包,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要求:姓名+考生编号+专业名称或研究方向,按学院指定时间提交,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1.初试准考证(原件丢失者可在研招网下载)。
2.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应届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相关管理部门颁发并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0年6月30日);往届本科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学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0年6月30日);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5.既往学业表现材料,包含本科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终稿、社会实践经历等,将所含每项材料都转换成PDF格式提交。
6.《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7.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交验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加分资格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以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后台提供的名单库为准,名单库外的考生不予享受加分政策。
特别说明:请按上述顺序将所需提交的材料制成一个彩色PDF文件压缩包。文件名称为:“姓名+考生编号+研究方向”。所有要求签名的地方务必为手签,公章必须为彩色。如材料不合格将被退回,重新上传的材料请命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复试资格材料修改版1(如果修改多次,请按版本更改数字填写)”。
备注:上述材料提交后一律不予退还,材料中所有涉及的原件,入学报到时需另行交验。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