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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海师办〔2021〕7号)文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指导思想,制定生命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选拔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选拔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和面试等综合考核工作。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申请条件
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表现良好;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在学期间课程成绩优秀,无补考及重修,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
(三)具有良好的外语基础, 英语水平应达到下述规定的要求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CET-6≥425 分;托福 TOEFL≥80/550 分;雅思 IELTS≥6.0;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四)科研能力突出,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研究或主持有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研究进展。
(五)硕士论文研究进展顺利,深入研究后有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可能或有可能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符合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条件者,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申请表》,经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及所报考博导同意后,在12月31日17:00之前,连同申请附件材料一起交至生物楼309学院办公室。
(二)1月7日之前,学院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思想政治、身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初审,结合招生导师的意向,选出进入复试阶段考生的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示。
(三)1月14日之前,学院组织本专业不少于 5 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考核小组,根据本学院制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考核,包括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科研潜能和综合素质等,对申请人从事博士阶段学习与研究能力进行评议并提出审核意见。
(四)学院将考核通过后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学院。
(五)确定为预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预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其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无效,视为自动放弃硕博连读研究生预录取资格。
(六)确定为预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复试,在报送上级录取检查、批准后,确定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正式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四、材料清单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向生命科学学院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海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申请表。
(二)专家推荐书。
(三)硕士课程成绩单(盖章)、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者托福、雅思成绩单。
(四)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科技奖励证书或科技竞赛证书复印件。
(五)参加导师科研项目研究或者主持有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的简述(申请者的硕士导师审查并签字)。
(六)硕士学位论文研究情况。
(七)攻读博士研究计划。
(八)科研能力、学术专长相关材料。(申请者的硕士导师、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查并签字)。
(九)健康体检表(三级甲等医院以上的体检结果)。
(十)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在工作人员审核中,需提供原件。
五、审核、评价标准和要求
(一)思想品德考核
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对申请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行为进行考核。考核采用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并最终由基层党委进行鉴定。思想品德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记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综合考核评分和计算方法
(1)外语水平面试 (20% )
考生面试时的英语水平和能力测试。
(2)专业能力面试 (50%)
考生15 分钟 PPT 报告介绍研究能力,包括研究基础、设计与动手能力、研究设想。重点考核考生分析能力、逻辑思维、批判性思维能力等。
(3)其他能力和表现 (30%)
考生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技奖励,参与的导师科研项目和主持的研究生科研项目,硕士学位论文研究情况以及攻读博士研究计划等。
六、拟录取办法
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学院和招生导师当年度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每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不得超过本学科上一年度招生计划(专项计划除外)的 30%。
(一)录取办法和要求
拟录取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及格水平(面试成绩42分以上),且综合考核成绩应不低于60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 面试成绩不及格。
2. 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
3.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 体检不合格者。
拟录取成绩超过60分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则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实行差额录取。
(二)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如主动申请放弃硕博连读资格,须报研究院和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8年。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须修满硕士生和博士生阶段的所有理论课程。毕业总学分为硕士、博士阶段课程学分和学术研讨 (Seminar)学分之和。学术研讨(2学分)为必修环节,按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处于预录取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可以提前选修博士课程。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完成全部录取审核后,从下学年第一学期报到入学后,正式转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硕博连读研究生只需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对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授予硕士学位。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分流淘汰。以硕博连读形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培养的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及开题、盲审等博士论文环节中,未能达到博士研究生培养要求,则淘汰转回按硕士研究生培养。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达到博士研究生毕业要求,但符合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可以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毕业和授予学位。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培养计划完成全部学业,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可毕业并授予博士学位。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按《海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申诉及异议的处理
学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在网站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诉到学院,逾期不予处理。
九、信息公开及档案管理
(一)拟录取学生姓名、考核成绩(百分制)及拟申请博士专业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选拔过程学院须留存申请材料和各类记录(含评委评分),各类纸质文件,以及过程录音录像文件。
十、其他
(一)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夫妻关系及直接利害关系的研究生申请参加硕博连读,与之相关的导师或工作人员不能参加当年硕博连读选拔录取工作。
(二)已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或博士生研究生学籍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予以取消硕博连读资格或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或取消学籍、退学等处理。
1. 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 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3. 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本细则如有与学校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学校文件执行。
(四)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生命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材料.doc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2021-12-17 09: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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