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时未按时进入考场参加复试者,做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请勿自误。
二、复试比例及复试资格
(一)复试比例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差额比例按照150%。
(二)复试资格
1、以教育部划定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确定复试资格的依据。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均具有复试资格,具体名单参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或生命科学学院网页公告。
3、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调剂复试的有关规定,申请调剂我院,经审核同意接受调剂申请,且完成调剂系统程序者,获得我院调剂复试资格。调剂复试名单也将由学校研究生学院网页进行公告。
调剂其他要求见《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在学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须知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按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中资格审查材料要求通过远程复试系统提交相关材料,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须接受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认真阅读《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准备各项审核材料。
三、复试方式及环节
复试包括考生资格审查、既往学业表现考核、远程综合面试(外语应用能力、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和体检等环节。
(一)综合面试
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评分满分100分,本学科语种为英语。主要考查考生听、说方面的英语能力。
2.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采取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形式,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及潜在的综合素质。
(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同时考察考生诚信状况。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学术道德及心理健康等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体检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标准。考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体检。
四、复试成绩的合成
(一)复试总成绩
1、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由既往学业表现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部分按比例合成。
2、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既往学业表现成绩(总分100)×4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总分100)×5%+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55%
3、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总成绩
入学总成绩由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五、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再从调剂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不予录取情况
以下情形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复试过程作弊,包括体检作弊、考试作弊;
6、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者。
(三)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单位定向的硕士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2、所有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