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海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琼财资规[2019]8号)及《海南师范大学国有资产调拨报废报损报失管理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学院各科室(实验室、研究室、办公室)及个人申请,实验中心复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拟对一批已丧失基本使用功能或达到规定的报废年限且市场没有配件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高无修复价值,或继续使用会大大增加维护运营成本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本次拟处置的国有资产共106台/件/套,账面原值2459920元(具体见附件1)。其中:家具及仪器设备类国有资产96台/件/套,账面原值2454721元;低值耐用品类国有资产10台/件/套,账面原值5199元。处置形式为报废处置,现对学院本次拟处置国有资产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27日
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学院实验中心反映。
联系人:吴红萍 联系电话:13976488026
电子邮件:86394134@qq.com
附件1:生命科学学院拟报废资产汇总表(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