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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提高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以及《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在确保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以择优选才、确保生源质量为出发点和归宿,坚持公平底线,科学规范实施复试工作。

二、 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针对不同学科专业特点,精心涉及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综合素养的考核。

4.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 成立由我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需设置保密员与监督员),成员包括院长、党委书记、分管院长、学科或学位点负责人及导师代表等。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对我院复试工作全面负责,小组成员在组长领导下,负责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录取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审核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并联名签署意见,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对复试及拟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的考生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2. 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全部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技术、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学院成立两组复试小组,成员14人(含2名外语水平较好的教师),由本学位点指导教师以及相关学科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组成,另配备秘书与助理各1名,复试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学科(专业)或学位点负责人担任,负责按照学院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对本复试小组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负责确定本小组复试工作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并组织实施,需确保同一专业每个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等标准统一;负责复试命题(含加试科目)、阅卷工作;负责拟定复试考生名单、调剂考生名单;负责审定《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表》与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评分及汇总表;负责拟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申请调剂但未进入复试的高分考生及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四、复试条件与名单筛选

(一)第一志愿生源

1. 复试条件

我校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2. 复试名单确定

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不接受破格录取。

(二)调剂生源

1. 调剂基本条件

我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需要进行调剂复试。具体缺额信息将在研究生学院官网和“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同时满足所调剂专业在二区的“国家线”。

(3)我院所有调剂生源只接收初试统考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2. 调剂复试名单遴选

我院实行差额调剂,差额比例限定在200%。各专业(研究方向)在优先保证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录取的基础上,结合上述调剂基本条件与调剂工作实际需求,按以下条件进行遴选:

(1)对同一批次申请我院,报考生态学(0713)、生物学(0710)、林学(0907)和林业(0954)专业的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英语和政治成绩之和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

(2)在条件(1)的基础上,申请我院生态学专业的考生,同等条件下,生态学、生物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考生优先进入复试名单;申请我院林业专业的考生,同等条件下,林学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考生优先进入复试名单。

3. 调剂流程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我校系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定为24小时,为确保调剂过程生源稳定、公平,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在志愿锁定时间内我校不予解锁。

(2)需要调剂的学科专业的复试小组登录“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并全面了解考生情况,按照学校与学院调剂名单遴选原则,将双方达成调剂意向的考生列入备选库。

(3)经复试小组筛选,提交拟调剂复试名单至本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

(4)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调剂复试名单,提交至“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待发复试通知端口的同时,将招生工作小组联名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名单报送研究生学院备案后,由研究生学院对拟调剂复试的考生通过“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发放复试通知。

(5)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由学院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2小时)内,通过“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校复试。超过时限未回复者,取消调剂复试资格。

(三)学习方式变更

我院在学校制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及调剂名单遴选办法的基础上,自行根据本专业报考条件设定具体调剂条件及遴选原则,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对外公布。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五、复试组织与实施

(一)时间

我院复试以线下形式(现场)进行,复试时间定于3月20日-4月25日之间以线下形式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6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8日-4月25日进行。

(二)内容

复试具体工作由学院按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内容主要包括线下专业笔试、现场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专业笔试与综合面试须使用专业设备全程录音录像。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 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采取笔试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复试笔试所涉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海师办〔2021〕49号)等规定进行组织与管理,试题内容须涵括《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已公布的复试(含加试)科目内容并与初试内容相区别。

2.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试成绩按照权重计入总成绩。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所占分值如下:

(1)综合素质考察,成绩占80%。主要通过对考生前置学历的学习情况、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占20%。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式,进行全面审查。

4.体检

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由我校校医院承担,研究生学院统筹协调。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期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所有复试考生,请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材料,并需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具体材料见附件“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并按材料清单顺序清晰扫描成PDF文件后,按照“报考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姓名+材料名称或清单序号”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1321719638@qq.com。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我院在各专业复试开始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复试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报到

所有复试考生的报到工作由学院组织安排,我院会提前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接待考生,对考生发出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等通知,并收取、审核有关材料。

(五)复试过程管理

复试前各学院须要求考生签署《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2024年)》,并严格对考生实行人脸与人证识别及学籍学历等各项信息进行比对,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享受照顾政策等考生的身份审核。考中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考试秩序管理,合理布设笔试考场、面试备考室、面试考场,严格对考试工作人员身份与通讯设备做好相应管理。学校将严格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确保复试工作各环节严谨、规范、有序。

六、录取

(一)成绩折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40%+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100)×60%

2.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 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如对第一志愿考生做出不录取决定,须有复试小组成员联合签名的书面说明材料,并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同意)。

2. 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序,后期相关专业若有名额调整,将按入学总成绩依次递补录取(已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且未在我校规定时限解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不予录取)。

3.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接受我校“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对已接受“待录取”的考生不予解锁。

4.复试结束后2日内,学院将审核无误的复试总成绩与入学总成绩在本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核。

5.经研究生学院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海南省考试局和教育部审批。

(三)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1.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除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经提醒后仍未确认的;

(5)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6)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7)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 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收到拟录取通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详见研究生学院招生工作栏下载专区),并于10日内提交至拟录取学院,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3. 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4. 考生与用人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相关制度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我院是研究生考试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我院各复试小组本着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对每位考生负责的态度,做好复试录取各环节的工作,严禁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干扰、影响录取公平的营私舞弊行为,全力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追责。

(二)实行回避制度

我院教职工中,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和报备制度,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文件的补充说明》(海师研函〔2023〕108号)文件要求,须自觉上报并回避报考学院的复试工作,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保守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有关招生复试等工作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复试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使用前属于国家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试题内容或范围;复试各环节成绩在正式公布前属于国家机密,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提前泄露或对外公开,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实行监督巡视制度

由研究生学院和相关部门组成督查工作组对全校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督查工作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违反学校招生录取规定、招生纪律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在复试中违纪和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五)信息公开制度

坚持招生复试信息公开,确保复试录取透明。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

我院在本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工作通知等重要信息。

(六)申诉复议制度

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有异议,可由考生本人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有关部门实名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非考生本人实名提交的申诉材料不予受理。

电话:0898-65883521    邮箱:1321719638@qq.com

办公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生物楼三楼党政办公室(309房间)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邮编:571158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所有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将如下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邮箱,并在复试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

一志愿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在3月31日下午 5:00 之前提交至 1321719638@qq.com,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调剂考生在接到我院电话复试通知2小时内提交材料至1321719638@qq.com,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1.初试准考证(原件丢失者可在研招网下载)。

2.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2024年)》(见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内下载专区)。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应届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相关管理部门颁发并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2024年5月30日);往届本科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5.《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工作栏内下载专区)。

6.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交验相关证明原件。具体加分资格及证件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年份计算以录取当年入学时间为准,下同)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注:①符合以上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②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③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以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后台提供的名单库为准,名单库外的考生不予享受加分政策。

7.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海南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具体如下:

(1)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同时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在复试前供招生学院复审:

序号

材料内容

备注

1

考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

所有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提供

2

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本

3

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考生签字、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

4

考生现工作单位证明材料

往届少数民族

考生必须提供

5

考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考生少数民族身份信息、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及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以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所提交之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一律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3)若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未选择“定向就业”,不能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应届少数民族考生定向就业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不能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工作单位、户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不能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列入我校普通计划招生,能否进入复试,还需根据其在各专业中的排名情况、该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来确定。

 

注:不论是否录取,考生复试(调剂)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2024-03-29 1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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