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海师办〔2021〕7号)文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指导思想,制定生命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选拔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选拔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和面试等综合考核工作。综合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招生人数 0713 生态学 3 (二)拟招生导师 姓名 研究方向 计划招生人数 汪继超 动物生态学 / 洪美玲 动物生态学 / 丁利 动物生态学 / 林柳 动物生态学 / 张雪妍 植物生态学 / 张纪亮 修复生态学 / 张文飞 修复生态学 / 李鹏 修复生态学 / 梁伟 行为及生理生态学 / 杨灿朝 行为及生理生态学 / 三、申请条件 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表现良好;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在学期间课程成绩优秀,无补考及重修,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 (三)具有良好的外语基础,英语水平应达到下述规定的要求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CET-6&ge425 分;托福 TOEFL&ge80/550 分;雅思 IELTS&ge6.0;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四)科研能力突出,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研究或主持有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研究进展。 (五)硕士论文研究进展顺利,深入研究后有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可能或有可能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符合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审核及选拔程序 (一)程序及时间安排 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条件者,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申请表》,经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及所报考博导同意后,提交以下两项材料:1. Word版本《申请表》,以“姓名+硕博连读申请表”命名;2. PDF版本附加材料(所有附加材料连同封皮和目录请合并扫描为1个PDF文档),以“姓名+硕博连读申请附加材料”命名。在2023年12月26日17:00之前,发送至邮箱:2420167529@qq.com。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申请表之外须提交附加材料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1《生命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附加材料》。 (三)审核、评价标准和要求 1.思想品德考核 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对申请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行为进行考核。考核采用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并最终由基层党委进行鉴定。思想品德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记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考核评分和计算方法 (1)外语水平面试(20%) 考生面试时的英语水平和能力测试。 (2)专业能力面试(50%) 考生15分钟PPT报告介绍研究能力,包括研究基础、设计与动手能力、研究设想。重点考核考生分析能力、逻辑思维、批判性思维能力等。 (3)其他能力和表现(30%) 考生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技奖励,参与的导师科研项目和主持的研究生项目,学位论文研究情况以及攻读博士研究计划等。 五、拟录取办法(含公示要求) 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学院和招生导师当年度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每年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不得超过本学科上一年度招生计划(专项计划除外)的30%。 (一)录取办法和要求 拟录取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及格水平(面试成绩42分以上),且综合考核成绩应不低于60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不及格。 2.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者。 拟录取成绩超过60分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则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实行差额录取。 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如主动申请放弃硕博连读资格,须报研究院和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继续完成硕士学历教育。 (二)申诉及异议的处理。 学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在网站公示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诉到学院,逾期不予处理。 六、信息公开及档案管理 (一)拟录取学生姓名、考核成绩(百分制)及拟申请博士专业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选拔过程学院须留存申请材料和各类记录(含评委评分),各类纸质文件,以及过程录音录像文件。 七、其他 (一)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夫妻关系及直接利害关系的研究生申请参加硕博连读,与之相关的导师或工作人员不能参加当年硕博连读选拔录取工作。 (二)已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或博士生研究生学籍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予以取消硕博连读资格或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或取消学籍、退学等处理。 1.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本细则如有与学校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学校文件执行。 (四)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2023-12-12 08:14:13